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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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1622-19-01-745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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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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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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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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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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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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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资金在上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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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为东江(枕头寨电站至雷江河段)右岸5.426km、枫深河(涧头桥至河口段)0.921km两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5.825km,新建穿堤排水涵4座及穿堤排水管2座。 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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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农经〔2024〕205号)批准建设,概算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川县亨渡坝堤围右岸达标加固工程(一期)概算的批复》(龙发改农经〔2025〕99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为:2409-441622-19-01-745446。项目建设资金在上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资料的下载 (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须知 3.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3.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 3.3.1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指定的账户信息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3.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在线办理电子保函 (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3.3 根据《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规定“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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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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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建安费审定金额9406.98万元,为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建筑工程8134.1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6.6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3.4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0.6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78.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34.00万元,暂列金43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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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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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施工资质,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类)。 1.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5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1.6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任,须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如拟派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规定执行。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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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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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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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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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1日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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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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