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025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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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2025年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预算7.0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花露水、清凉油、仁丹、藿香口服液、板蓝根、风油精、十滴水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花露水 |
195ml/瓶 |
瓶 |
614 |
2 |
清凉油 |
10克/盒 |
盒 |
614 |
3 |
仁丹 |
60颗/包 |
盒 |
614 |
4 |
藿香口服液 |
10ml*10支 |
盒 |
614 |
5 |
板蓝根 |
10克*20包 |
包 |
614 |
6 |
风油精 |
6ml/盒 |
盒 |
614 |
7 |
十滴水 |
5ml*10支 |
盒 |
614 |
1.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交货期:自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货。
1.2.4交货地点:湖南常德,送货至订单要求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1.2.5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成交。
1.2.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7.0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00秒至下午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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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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