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村大道(107国道-郑新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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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郑市新村大道(107国道-郑新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新村大道(107国道-郑新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概况:本次改造范围西起107国道,东至郑新路,全长约1848米。主要建设内容:车行道整体沥青面层铣刨+破损路基修补+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8cm厚沥青稳定碎石,及道路沿线平石、侧石,检查井的更换。
4、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5、投资金额:9628503.00元
6、建设地点:新郑市辖区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计划工期:70日历天
12、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13、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投标保证: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100000.00 元整);
2、缴纳日期:2025年 06 月 30 日至2025年 07 月 22 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 06 月 30 日至2025年 07 月 21 日(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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