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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仁静街(大寨路-鄱阳湖路)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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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仁静街(大寨路-鄱阳湖路)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298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1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仁静街(大寨路-鄱阳湖路)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KG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的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仁静街(大寨路-鄱阳湖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雪鹤南街(嘉莲东路-瑞莲中路)道路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建设概况如下: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仁静街(大寨路-鄱阳湖路)道路工程,仁静街(大寨路-鄱阳湖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北部片区,南起大寨路,北至潘江路,新建道路全长约1569.36米,道路红线 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雪鹤南街(嘉莲东路-瑞莲中路)道路工程,雪鹤南街(嘉莲东路-瑞莲中路)南起嘉莲东路,北至瑞莲中路,新建道路全长约350米,道路红线 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绿化、绿化及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注:以上各单项工程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项目总监现阶段没有在任何项目中任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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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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