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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韶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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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Y

2、项目名称:粤北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9,362.80元

5、最高限价:609,362.8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 包组1(医用常用气体)

6.1.2 品目号:1-1

6.1.3 品目名称: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6.1.4 采购标的:医用常用气体

6.1.5 数量:1项

6.1.6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1.7 品目预算(元):309,162.80

6.1.8 最高限价(元):309,162.80

6.2 包组2(氧气瓶小推车及医用氧气)

6.2.1 品目号:1-1

6.2.2 品目名称: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6.2.3 采购标的:氧气瓶小推车及医用氧气

6.2.4 数量:1项

6.2.5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2.6 品目预算(元):300,200.00

6.2.7 最高限价(元):300,200.00

7、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7.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情请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7.2 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包组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或全部包组响应,但必须对同一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每个包组的响应文件必须单独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

7.3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7.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3.2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3.3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7.3.4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3.6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3.7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3.8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1号)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所属行业为:工业。

8、其他:无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组一(医用常用气体):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包组二(氧气瓶小推车及医用氧气):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②所提供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有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自行充装的,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液氮等医用气体);供应商委托充装的,须提供受托方的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液氮等医用气体)、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委托或授权(合作)协议。

(4)供应商应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如不具备相关运输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并承诺中标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合同签订时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合作)协议。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300.00元/包组/家。

四、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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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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