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TGC********(CS062)
预算金额:96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位#####街###路东侧###路南侧地段。该小区共22栋楼,60个单元,480套(其中120套为阁楼)。主体为三层加阁楼,建筑面积********.06平方米。底层车棚552个,建筑面积********.94 平方米,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改造、立面改造###路改造、消防改造等,预算价约为6000万元,现拟招采一家单位提供鹿门西小区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准备阶段、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监工程的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市境外有在监工程,###市范围以内最多担任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必须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必须提供主体结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证明)。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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