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恒泽净水厂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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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安市恒泽净水厂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b.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木建筑专业不少于1人,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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