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机械设备租赁第七批次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鹤岗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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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机械设备租赁第七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机械设备租赁第七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2.4本项目范围及标段划分:机械租赁,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租赁时长(月) |
单价最高限价(元/月/台)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沥青砼摊铺机 |
9米伸缩 |
1 |
4 |
122570 |
1,065,020.00 |
不含油 |
装载机 |
ZL50 |
3 |
4 |
14935 |
|||
压路机 |
26T(全液压) |
3 |
4 |
32960 |
|||
注:①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合同执行期间结算金额以实际租赁时长月数×租赁台数×填报的单价计算,租期不足整月按(填报的单价/当月天数)×实际租用天数。 ③最高限价包含设备租赁费、设备调迁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安装费、操作手工资、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 |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7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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