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部食堂零碎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南京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部食堂零碎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部食堂零碎维修服务项目,本项目总预算50万元,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质量要求为满足国家、天津市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和学校相关要求。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卫津路校区食堂零碎维修服务
采购内容:拟选取1名合格供应商为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食堂提供零碎维修服务。标段预算为20万元,项目服务地点为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学一食堂、学三食堂、学四食堂、学五食堂二层、学五食堂三层。
第二标段:北洋园校区食堂零碎维修服务
采购内容:拟选取1名合格供应商为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食堂提供零碎维修服务。标段预算为30万元,项目服务地点为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梅园食堂、兰园食堂、竹园食堂、菊园食堂、桃园食堂、留园食堂、棠园食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此,本项目所有服务标的均应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承接(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上级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