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ZB45包装机组大条取出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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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卷烟厂ZB45包装机组大条取出装置改造
2.项目编号:TC25
3.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4.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所属滁州卷烟厂的2台套ZB45包装机组大条取出装置进行改造。此次改造拟采取现场改造方式,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招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它技术服务等。项目实施内容如下:
①美容器采用自动温控设计,安装在条包出口处,与原机设备通过传动力臂有机结合。
②在传动力臂上设计了过载保护装置,避免了条包堵塞对美容器的伤害。
③当停机后,美容器的活动烙铁板会在气缸的作用下抬起,以便条包自动取出装置将下烙铁面上的条烟及时的取出。
5.最高限价:35.44万元(含税)
6.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自招标方通知中标方开始施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7.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ZB45包装机组改造或维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能够出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函)。
4.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披露与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有单位名单,具体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5.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投标人提供声明)
6.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法人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5年06月30日17:00: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5年07月07日17: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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