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号-JLSFY-2025-004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46万元采购需求:高空作业车(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表)供货期: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25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企业无业绩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为零,请提供申报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6)供应商须在中****网(http://********)****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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