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工程--浮船取水泵站、中途加压泵站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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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工程--浮船取水泵站、中途加压泵站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工程--浮船取水泵站、中途加压泵站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JH
2.3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
2.4建设规模:浮船取水泵站、中途加压泵站改造及设备升级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1660228.97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货物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Ⅳ类生产能力或具备船舶建造条件、持有船舶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含评估报告)。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8时3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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