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西安公司智能钢筋笼焊接工作站竞争性谈判购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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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编号:ZTQJ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现由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锡太高速公路工程智能钢筋笼焊接工作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担了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XTC-XS3标的施工任务,项目路线起止里程为K18+905至K34+570,全长15.665公里,工期为30个月。
2.竞谈内容
本次竞谈具体设备种类、数量及型号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智能钢筋笼焊接工作站 |
Φ1000-2000m m |
1 |
设备使用地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太3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设备采购供应商须具备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 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谈判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3 质量保证能力:谈判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 供应商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谈判设备2023-2025年的销售业绩。
3.1.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至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设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
(2)与本竞谈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竞谈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竞谈项目的竞谈代理机构;
(6)与本竞谈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谈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竞谈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谈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发生任何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13)在近一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须提供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下载竞谈文件的权限,并于2025年7月2日22: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竞谈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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