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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木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贵阳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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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概况
盘南 2×66OMW 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项目位于盘州市保田镇盘南工业园区,距水城区 190 公里,距钟山区 140 公里,距黔西南州兴义市 55 公里。本期规划容量为 2×660MW 超超临界 CFB 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设施。

1、项目名称:盘南 2×66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采购范围:木门制作、安装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木门

梦天、TATA、大自然

详见图纸

497.49

5 号办公楼

2

木门

欧派、梦天、TATA、大自然

详见图纸

1422.4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4 号楼,6 号楼,7 号楼

3

木门

欧派、梦天、TATA、大自然

详见图纸

372.24

厂区

 

合计

2292.13

 

以上数量仅为招标参考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安装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货方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盘南木门招标图纸》。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

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

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交货地点偏远及运输困

难为由推迟交货时间,采购人将按照收货时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具体违约金额

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供应商索赔的依据。

二、采购要求:
1、竞价报价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
(2)本次竞价的综合单价包含不限于图纸深化费、木门、门框、附件、五金件(锁具、合页、固定门吸、螺丝等配套件)、装/卸车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出厂检验试验费、现场二次转运费、现场安装、现场技术服务费、现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费、保管费等及保险费、利润、风险、成品保护、验收、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本次竞价的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接受任何调价要求;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动价格,否则属卖方违约。 (4)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税率 13%,采用一票制。

2、质量标准或要求:
卖方产品满足设计图纸内木门各项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卖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3、报价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5#办公楼木门品牌在梦天、TATA、大自然中自由选择报价,其余部位木门品牌在欧派、梦天、TATA、大自然中自由选择报价。

4、未提及部分详见木门图纸、竞价文件附件。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

6、供应商的责任:

(1)供应商的工作内容为根据技术规范书、图纸对木门的选型、制造、检

验、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检验报告、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调

试、系统验收等;
(2)供应商须积极参加项目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工作;

(3)接受采购人代表参加工厂检验、见证和验收的协调工作。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盘南 2×66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施工现场(贵州省盘州市保田镇盘南工业园区)。

四、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工(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卖方按买方要求交货)。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排产款):合同总金额的 20%,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买方收到卖方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金额 2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收款收据和排产计划后支付。卖方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买方不支付预付款并视为没有预付款支付环节,预付款金额累计在安装款阶段支付。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设备,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

2、木门安装款:分批次到货金额的 60%,完成木门安装后 30 天内支付,卖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 1 份;
②进场木门发货清单 1 份;
③交付木门材料验收单 1 份;
④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 1 份;
⑤该批次到货材料 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验收款:到货总金额的 17%,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付,卖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

4、质保金:到货总金额的 3%,质保期 2 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由买方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5、收款收据、委托:卖方应根据买方财务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付款委托书,并提供扫描件及原件。

6、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不超出 6 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双方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7、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费由贴现方承担,非现金支付方式贴息费双方各半。

8、卖方未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买方拒绝支付货款。

六、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2 日 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 10: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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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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