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行李处理系统倾斜式转盘缓冲器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深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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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行李处理系统倾斜式转盘缓冲器改造项目(二次) | 标段/包编号: | SZJC-SQ-GF-2025-02487-0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39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180 | 服务期说明: | 180日历日/质保期1年 具体说明: 1.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后30个日历日完成调试,达到初验条件;初验合格,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进行项目终验;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2.卖方必须为合同内所供应和安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提供为期至少1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因素发生变形、生锈以及损坏等情况或卖方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在维修、更换之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成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买方。 4.卖方应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咨询热线,在接到买方维修服务诉求时,卖方应在1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 |
招标/采购范围: | 为落实《关于开展2025年行李服务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深机提升委办发〔2025〕24号)的行李服务提升工作要求,拟计划对行李处理系统倾斜式转盘缓冲器进行优化改造,依据现有设备结构进行原位设计、安装替换。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机械设备制造相关的设计或安装或调试或维修或维护等; (3)合同金额:单项有效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4)业绩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7 18: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3 18: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03 18: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04 18: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7-09 09:30 | 开标时间: | 2025-07-09 09:30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开标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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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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