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之光小区电梯更换工程(标项二)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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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台州市城市之光小区电梯更换工程(标项二)重新招标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价 (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工期 |
1 |
台州市城市之光小区电梯更换工程(标项二)重新招标(1号楼5单元电梯) |
本招标项目为台州市城市之光小区1号楼5单元电梯的交钥匙工程,共计1台电梯更换设备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
236000 |
236000 |
180日历天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标项一、标项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特定条件(标项一、标项二):
(1)投标人要求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事业单位法人的电梯品牌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许可内容】。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许可内容】。
(4)安装维保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须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许可内容】。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电梯销售方(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五、招标方式:委托招标-公开招标。
六、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标书售价(元):每份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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