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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卫市中心城区及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中卫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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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心城区及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市辖区(沙坡头区),重点为中心城区,外围乡镇提出指导性规划措施,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8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1.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注1:1.4-1.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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