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及教学设备购置项目(包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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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787800
最高限价(元):3787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及教学设备购置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878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民丰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份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含科目余额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完税证明(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声明函;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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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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