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物流车云端监控运营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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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人物流车云端监控运营平台开发项目
2.2 项目编号:AHCQA-202500312
2.3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无人物流车云端监控运营平台的开发,实现车辆云端监控、云端运营、故障告警等功能,满足用于公开道路的3.5T无人物流车示范运营应用场景,提升车辆运营效率。
2.4 交货期(进度要求):2025年9月25日之前完成系统开发;2025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系统测试部署;运维服务时间:系统交付后一年内。
2.5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开发商,或者取得所投产品开发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项目授权,否则无效。(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开发商有效的授权书)
3.1.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2个车辆监控运营平台建设的类似业绩。(投标业绩不限主体,须与所投产品同品牌,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合同买卖双方单位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除提供合同扫描件外须额外再提供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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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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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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