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2002000359国电乐亭升压站内装双包工程采购ZPMC(NZ)-ZB2025-06-NT178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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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振华重装国国电乐亭升压站内装双包工程采购招标 |
1.5 |
项目编号 |
ZPMC(NZ)-ZB2025-06-NT178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振华重装国国电乐亭升压站内装双包工程采购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振华重装国国电乐亭升压站内装双包工程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制造、检测试验、安装调试、运输包装、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根据具体项目,适当修改或调整) |
2.2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期/工期:2025.09.15 计划开始开工日期:2025年7月15号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景路一号或甲方指定地点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R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
2.6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 乙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厂,绝缘辅材(碰钉)全部进厂,顶底槽全部进厂,隐蔽工程敷料进厂,报验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确认单50天后,支付本合同价的5%,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期 全站烧焊工作基本结束,一层绝缘、敷料全部进厂开始施工,报验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确认单50天后,支付本合同价的20%(累计25%),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三期 防火门、壁板、天花板进厂,报验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确认单50天后,支付本合同价的30%(累计55%),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四期 整站具备发运条件,报验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确认单50天后,支付本合同价的30%(累计85%),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五期 由业主组织的海上联调结束确认乙方承揽内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剩余全部合同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确认单50天后,支付本合同价的12%(累计97%),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六期 剩余本合同价3%(累计100%)质保金质保期满且静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确认单50天后,方支付,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支付方式: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产品(如需贴现,贴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1 包件 具体信息:包件1:国电乐亭升压站内装双包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R有,要求: 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R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R有,要求: ①提供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 ②提供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③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R有,要求: ①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提供企业情况简介。 ④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2年-2024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设置时间为准 |
7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沈雁飞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31192671 邮箱:shenyanfei@zpmc.com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CG202406 版
招标公告
第一卷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CG202406 版
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另页)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
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7
招标项目评标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
交货期/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
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
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
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7
包件信息: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CG202406 版
招标公告
3.1.2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
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
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良好的商业信誉;
3.1.5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
免于提供);
3.1.6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
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
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7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告/投标邀
请书前附表;
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9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
审。
3.1.10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
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
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CG202406 版
招标公告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我公司(含下属单位、分公司、事业部等单位)黑名单(重点关
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
标活动;
(19)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审查资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公
告第3.1
款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
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2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CG202406 版
招标公告
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
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技术实力、
设备配置等以证明投标人拥有足够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企业情况简介;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1);
(
5)近 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
6)近 3 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
免于提供);
(
9)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
况;
(10)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
罚的情况;
(11)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
况;
(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
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
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 2)。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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