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一期)25t-43m带斗门座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钦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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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一期)25t-43m带斗门座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一期)25t-43m带斗门座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一期)项目建设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岸线长506m,后方陆域总面积约33.05万㎡,码头前沿配置卸船设备。一期仓库拟在4#、5#泊位后方新建8万吨机械化平房仓1栋、14万吨浅圆仓,配套建设码头转接塔、1-1#转接塔、2-1#转接塔、3-1#转接塔、3-2#转接塔及变电所、1#栈桥、3#栈桥、5#栈桥、7#栈桥等生产辅助设备设施,本次招标为该泊位码头配套的2台25t-43m带斗门座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 2.2本次招标范围:2台可自动化控制的25t-43m带斗门座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检验、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及相关服务,并配置抓斗,可用于玉米、大豆、木薯干、小麦等散装粮食,以及件杂货的装卸作业。 2.3交货地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2台25t-43m带斗门座起重机验收、交付。以投标人响应的最快交付工期为准。 2.5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不少于36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为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有门座式起重机(A);具有25吨及以上型号规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台额定起重量25t及以上的带斗门座式起重机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面(能体现设备类型、具体设备数量、额定起重量及双方签字盖章页面)、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门座起重机安装监督检验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设备验收合格时间或门座式起重机安装监督检验书批准日期为准,如设备验收合格时间与门座起重机安装监督检验书批准日期不一致,两者时间只要有任一证书落款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即视为项目业绩完成时间符合要求。若业绩材料为英文版本的,还须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后附其财务报表(如投标人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也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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