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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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5〕1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浙舟交许〔2025〕5000014 号文)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岛西南侧岸线段浙台滚装码头现址,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5000吨级滚装泊位和500吨级港作船泊位改造为可兼靠5000吨级杂货船的滚装泊位和可兼靠500吨级杂货船的港作船泊位。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靠泊平台改造,对现有码头利旧结构及栈桥进行维修加固,新建连接通道、加宽平台、连接平台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 29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 17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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