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福建工业园东区码头、低温罐区、氯化氢氧化等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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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万华福建工业园东区码头、低温罐区、氯化氢氧化等项目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WHFJB-D05-2025-014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万华(福建)码头有限公司东区码头、低温罐区项目及万华化学(福建)异氰酸酯有限公司氯化氢氧化项目消防工程。
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处理,主要包括消防设施与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相应区域防火涂料工程施工,其中低温罐区项目不包含低温罐罐体上喷淋管线安装,即消防水主管线或支线甩头至低温罐喷淋主管线之间的消防安装施工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变更、洽商、委托、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情况: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万华福建工业园东区码头、低温罐区、氯化氢氧化等项目消防工程 |
1、投标人须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立时间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为完成本项目报批、验收、备案等工作所需的有效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应至少具有1项中国境内已完工的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化工装置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等相应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需具有类似化工装置消防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不得为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并中标后,被投标人或招标人提出并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三年相关社保证明,其中至少最近一年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中标后无特殊原因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低于省级)核发的岗位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职安全人员、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近三年相关社保证明,其中至少最近一年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6、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政府部门无因恶意欠薪导致的农民工投诉、信访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负面事件; 7、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须同时提供最近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信誉良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名单(具体以企查查网站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报名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07月18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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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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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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