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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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3.85(万元)
最高限价:73.85(万元)
采购需求:实验室区域: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1套,手持生物毒性检测仪1台,便携式食品安全检测仪1台,紫外可见水质测定仪1台,数字化勘验取证平台V1.0 1套,快检试剂包1套,实验器材包2套,台式离心机1套,恒温水浴锅1台,数码超声波清洗机1台,钢木实验台15米,功能柱试剂架3米,土壤采样器1套,系统管理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1台,强光手电筒1台,白色工作服4套,移液器套件1套,清洗槽1个,器皿柜1套,药品柜1个;会议室区域:LED全彩屏6平米,大屏控制软件1套,播控终端1台,发送系统1台,接收系统16块,钢结构及支架焊接5.1平米,不锈钢屏体包边5.1项,8路AI系列电源管理器1台,数字调音台1台,音箱3只,功放1台;实验室环境装饰:窗帘布2套,墙面装饰74.5平方,地面装饰46平方,天花装饰46平方,背景墙1项,玻璃隔断16平方,排风系统改造4个,水电改造1项,空调2台;其他:机柜1个,辅材1项,系统集成1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招标文件;2.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8至2025-07-04,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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