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办公室2025-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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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服务区域为沈阳电信本部、分公司、南塔办公区、北站办公区以及所属营业厅,总面积24256.34平方米,服务内容涉及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物业其他服务。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共11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2人,前台接待兼会服2人,保安45人,保洁45人,餐饮服务人员22人。其中保安、保洁服务为办公室物业费;餐饮服务为人力部福利费。
项目预算:5632927.36 元(不含税),其中物业费4573744.34元(不含税),餐饮服务1059183.02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合同类型:一事一议合同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办公室2025-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
物业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辽宁省沈阳市 |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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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其中物业费最高报价折扣为100%,餐饮服务费最高报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6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中服务团队基本配置:
(1)项目经理1人,物业主管2人,前台接待兼会议服务2人;
(2)保安服务人员45人,其中4人须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或以上”资格证书,证书查询参考网址:http://zscx.osta.org.cn/;
(3)保洁服务人员45人;
(4)餐饮服务人员22人,每人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列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岗位、联系电话)、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除健康证外的证书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
(2)餐饮服务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如社保为第三方代缴,投标人须提供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的(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同类业绩至少一份。(同类业绩指:物业服务类)注:(1)上述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至少一张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至少一份)须同时提供,还须提供该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发票。
(5)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8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04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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