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及审判楼能源托管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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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2512.65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51.2658万元/年,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每年报价,且不得超过年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双碳”工作,力争打造舒适、智慧、节能、低碳型公共机构,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发挥党政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对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及审判楼能源托管服务进行政府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10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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