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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三泥处理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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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三泥处理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登录后查看)受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三泥处理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库房院内。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认证范围涵盖与招标货物相关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截图。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3.7投标人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3.8具有招标货物有机氯含量检测能力和检测仪器:微库仑硫氯测定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自有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二手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以及设备照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为http://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有效】。【投标人提供的检测设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名称不一致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同类设备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有效性。】【中标人考察时,投标人须现场对招标货物进行有机氯含量检测,无法检测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19:00:00至2025年7月03日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7月09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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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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