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朔路(明光路东侧规划路-明光路东侧规划二路)南侧及文景路(元鼎路-北三环)西侧地块背景林苗木移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西安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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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5,782.0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元朔路(明光路东侧规划路-明光路东侧规划二路)南侧及文景路(元鼎路-北三环)西侧地块背景林苗木移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元朔路(明光路东侧规划路-明光路东侧规划二路)南侧及文景路(元鼎路-北三环)西侧地块背景林苗木移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磋商响应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类职称,在本单位任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供应商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响应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8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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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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