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粮食储备库粮食收储完善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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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BTL
项目名称:泰和县粮食储备库粮食收储完善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5303.31 元
最高限价:795303.31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5F000030723 | 泰和县粮食储备库粮食收储完善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795303.31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吉财购〔2023〕25号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上述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但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其它条件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 招标文件。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22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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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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