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产业园A座12楼、B座12楼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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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物联网产业园A座12楼、B座12楼装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物联网产业园A座12楼、B座12楼的装修、安装,包含装修施工完成后的空气检测以及消防检测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2 工期要求:开工后 180 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⑥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 250 万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住宅装饰装修除外)。【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及中标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合同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至少一项必须体现项目属性或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2025年07月01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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