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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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煤气集团公司”)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新材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化工新材料公司拟对煤气集团公司进行增资,现需采购清产核资审计服务。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
省煤气集团公司于1996年10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省煤气集团公司是以生产煤制天然气为主、同时联产甲醇及化工副产品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7亿元,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瑞达路80号。公司拥有年产天然气5亿立方米、甲醇24万吨、二甲醚20万吨、醋酸20万吨、**铵20万吨、副产品7万吨的化工生产能力,长输燃气管道年输送能力10亿立方米。目前,除义马气化厂因安全事故全部停产外,燃气和其他业务单位均保持正常经营, 公司现有职工1145人。公司下辖四家分公司(义马气化厂、管道输气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供应分公司)和五家全资子公司(郑州国龙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偃师国龙燃气有限公司、新安国龙燃气有限公司、义马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2.采购范围:对省煤气集团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审计。
项目周期:原则上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义马市、渑池县等
合同主体: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项目实施,经委托方验收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正式报告出具后的2个月内支付(电汇或银行承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是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需是具有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3.供应商近三年内承办过大中型企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为准)清产核资审计项目不少于3项,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的合同及被审计单位的证明材料;
4.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5.供应商需组成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审计组,需提供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组成员中至少有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提供社保证明且审计中途不得更换),能够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26日16时30分到2025年6月3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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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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