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直升机场航行服务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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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直升机场航行服务研究项目 |
项目编号: |
SZJ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磋商) |
项目编号: |
251 |
项目行业分类: |
航空运输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 |
根据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直升机场场址周边净空条件和空域条件,开展航行服务专题研究工作,具体如下:1.划设目视起落航线。根据民航相关规章要求,划设本场目视起落航线,确定起落航线高度和航向,并检查目视起落航线越障情况。2.划设目视进离场航线。根据机场功能定位、航线规划和作业任务需求,划设目视进离场航线,确定目视进场航线和目视离场航线高度和航向,同时检查目视进离场航线越障情况。3.开展拟运行机型性能分析。根据民航相关规章,分析拟运行EC135、AW139机型性能分析,包括起飞性能分析、着陆性能分析和航程分析,必要时提出障碍物处理。4.目视飞行程序与深圳机场运行影响分析;根据两机场位置关系,分析场址目视飞行程序与深圳机场现行双跑道离场、进近和复飞程序的运行影响,并根据影响情况按需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将两场运行影响降至最低。5.目视飞行程序与南头直升机场运行影响分析。根据两机场位置关系,分析场址目视飞行程序与南头直升机场目视进离场程序和仪表进离场程序的运行影响,并根据影响情况按需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将两场运行影响降至最低。6.形成航行服务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对场址周边地形条件、空域条件和周边机场运行影响进行航行服务专题研究,得出相关结论和建议,形成航行服务专题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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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直升机场航行服务研究项目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登录后查看)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6-26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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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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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直升机场航行服务研究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SZJC-SQ-JT-2025-02457-0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45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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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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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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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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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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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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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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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天): |
75 |
服务期说明: |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日完成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定稿,并通过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具体时间要求如下:(1)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日,完成航行服务研究报告定稿;(2)报告通过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航行服务研究报告。 |
招标/采购范围: |
根据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直升机场场址周边净空条件和空域条件,开展航行服务专题研究工作,具体如下:1.划设目视起落航线。根据民航相关规章要求,划设本场目视起落航线,确定起落航线高度和航向,并检查目视起落航线越障情况。2.划设目视进离场航线。根据机场功能定位、航线规划和作业任务需求,划设目视进离场航线,确定目视进场航线和目视离场航线高度和航向,同时检查目视进离场航线越障情况。3.开展拟运行机型性能分析。根据民航相关规章,分析拟运行EC135、AW139机型性能分析,包括起飞性能分析、着陆性能分析和航程分析,必要时提出障碍物处理。4.目视飞行程序与深圳机场运行影响分析;根据两机场位置关系,分析场址目视飞行程序与深圳机场现行双跑道离场、进近和复飞程序的运行影响,并根据影响情况按需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将两场运行影响降至最低。5.目视飞行程序与南头直升机场运行影响分析。根据两机场位置关系,分析场址目视飞行程序与南头直升机场目视进离场程序和仪表进离场程序的运行影响,并根据影响情况按需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将两场运行影响降至最低。6.形成航行服务专题研究报告。通过对场址周边地形条件、空域条件和周边机场运行影响进行航行服务专题研究,得出相关结论和建议,形成航行服务专题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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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民航局飞行程序设计备案资质(提供最新一期民航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查询网站:http://www.caac.gov.cn/),项目负责人具备民航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业绩内容涉及直升机场航行服务研究类项目;咨询机构为该项目配备固定4人以上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3.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合同服务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合同业绩内容:涉及直升机场航行服务研究类项目;(3)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服务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4.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被禁止参加深圳机场集团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报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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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6 14:3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1 14:3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01 23: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02 14:3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7-03 14:30 |
开标时间: |
2025-07-03 14:30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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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深圳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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