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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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5〕1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浙舟交许〔2025〕5000014 号文)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岛西南侧岸线段浙台滚装码头现址,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5000吨级滚装泊位和500吨级港作船泊位改造为可兼靠5000吨级杂货船的滚装泊位和可兼靠 500吨级杂货船的港作船泊位。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靠泊平台改造,对现有码头利旧结构及栈桥进行维修加固,新建连接通道、加宽平台、连接平台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2.3施工计划总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本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完工后再进行二期工程施工,一期工程是将现有5000总吨级滚装码头泊位改造为可兼靠5000吨级杂货船的滚装泊位,新建连接通道,并对现有码头利旧结构及栈桥进行维修加固等,计划工期为10个月;二期工程是将现有500吨级港作船泊位改造为可兼靠500吨级杂货船的港作船泊位,新建加宽平台,新建连接平台等,计划工期为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5年 6 月 26 日至2025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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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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