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溪南溪尾三级渔港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监理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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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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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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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霞浦县溪南溪尾三级渔港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监理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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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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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98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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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如有):198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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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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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980
n 序号 n |
n 标的名称 n |
n 数量 n |
n 标的金额 (元) n |
n 计量单位 n |
n 所属行业 n |
n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n |
n 1 n |
n 霞浦县溪南溪尾三级渔港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监理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n |
n 1.00 n |
n 198000 n |
n 项 n |
n 其他未列明行业 n |
n 否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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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直至项目完成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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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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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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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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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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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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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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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 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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