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需求 ☑征集文件 ☑征集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一、原:9采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福建思途工****公司缴 纳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多20家成交供应商分别缴纳3500元整。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修改为:9采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福建思途工****公司缴 纳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多20家成交供应商分别缴纳2500元整。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二、原:(1)报价要求:序号 报价内容计量单位计价单位限价 报价类型 报价说明1预、结算评审项目付费标准项元不限价单价本项目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价格分即得满分。委托**方式,①送审金额3000万元以下,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80%计取;②送审金额3000万-5000万元(不含),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70%计取;③送审金额≥5000万元,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60%计取。供应商未按此承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1)报价要求:序号 报价内容计量单位计价单位限价 报价类型 报价说明1预、结算评审项目付费标准项元不限价单价本项目按固定价1元填报,本项目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价格分即得满分。委托**方式,①送审金额3000万元以下,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80%计取;②送审金额3000万-5000万元(不含),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70%计取;③送审金额≥5000万元,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取费标准的60%计取。供应商未按此承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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