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施伟策2025年度燃煤锅炉静电除尘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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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2025年度燃煤锅炉静电除尘维保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年度燃煤锅炉静电除尘维保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
2.3 招标范围:对两台静电除尘器本体、6个电场、配套振打系统、电气系统(不含变压器)、两套PLC系统、一套计算机系统等进行维保、调试、试机及质保等。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常里蔡官屯89号,甲方指定区域。
2.5 工期: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材料供货期为70日历天,收到甲方的开工令后有效施工时间不超过25日历天。
2.6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不低于1年,自项目完成维保并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
2.9项目暂估金额:33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⑤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持不低于B级、安全员持不低于C级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气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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