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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端芬镇中心学校校舍外墙翻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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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台山市端芬镇中心学校校舍外墙翻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13,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台山市端芬镇中心学校校舍外墙翻新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013,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育用房施工 台山市端芬镇中心小学校舍外墙翻新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13,2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台山市端芬镇中心学校校舍外墙翻新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台山市端芬镇中心学校校舍外墙翻新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及其有效相应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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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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