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2026年营销活动策划及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 钦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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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钦州分公司2025-2026年营销活动策划及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主要为广告宣传品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横幅、喷绘、写真、灯片、海报、宣传单、宣传折页等设计、制作及安装等,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223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下发订单为准,供应商响应时须考虑本风险。
1.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额度执行完毕为止(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1.5标包划分情况及成交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三个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7名,详见下表:
标包 |
区域 |
不含增值税预算(万元) |
份额 |
份额比例 |
不含增值税预算(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标包一 |
钦州市 |
160 |
份额一 |
50% |
80 |
1 |
份额二 |
30% |
48 |
1 |
|||
份额三 |
20% |
32 |
1 |
|||
标包二 |
灵山县 |
40 |
份额一 |
60% |
24 |
1 |
份额二 |
40% |
16 |
1 |
|||
标包三 |
浦北县 |
23 |
份额一 |
60% |
13.8 |
1 |
份额二 |
40% |
9.2 |
1 |
|||
合计 |
/ |
223 |
/ |
/ |
223 |
7 |
备注: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1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人。标包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为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
1.6服务地点:广西钦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集团的验证标准。
1.8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05 广告制作、CP01606 广告发布。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9供应商以询比文件(附件二:价格清单)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适用于所有标包)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备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扫描件。
2.1.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及车辆要求:
(1)人员基本要求:服务人员3人。
备注: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4年12月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车辆基本要求:1辆。
备注:(1)须为小轿车、面包车、皮卡车、货车等车辆,电单车、摩托车等不属于有效车辆。(2)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需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3)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营销活动策划类或广告宣传物料制作类项目有效业绩至少1个。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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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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