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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GW2025-SH357-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服务-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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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受征集人:厦门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登录后查看)对GW2025-Sp57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征集项目名称: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GW2025-Sp57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服务项目,厦门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作为第一阶段征集人。 4.本项目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厦门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5.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数量上限为5家。 6.预估采购总价: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7.合同的地域范围:厦门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预算:12万元,项目内容:水运工程监督抽检服务,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年(上述期限到期时,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且经征集人考核合格,征集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延续采购,原框架协议与延续协议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单位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征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②、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联合体协议(若有):①若征集文件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证书:①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②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7-1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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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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