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项目科研用房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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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工程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19]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清源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规模: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包括1#、2#、3#科研用房,总建筑面积20348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4.35米,建筑中最大单跨跨度约10.8米,装修工程约16100平方米。本次监理包括科研配套用房装修、室外测试道路、沥青面层改造、围墙、硬质铺装等配套工程的监理,建安费约205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含科研用房装修、室外测试道路、沥青面层改造、围墙、硬质铺装等配套工程)。包括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④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⑤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5日17:00时至2025年06月30日23:59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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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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