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法律顾问咨询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力资金;采购人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采购内容:通过对采购人行政管理、决策、执法等过程提供法律问题咨询,对合同、文书等书面文件出具法律意见,针对采购人履行各项行政职责中潜在法律风险点、行政案件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议等法律事务工作。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5.最高限价25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1)法律顾问咨询费。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1)法律顾问咨询费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须系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6日 00:00:00至2025年07月03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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