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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弘桥中学2025年弘道楼弘德楼维修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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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ZFCG********.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2025年弘道楼弘德楼维修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2.********万元7. 采购需求:2025年弘道楼弘德楼维修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8. 合同履行期限:发包人发出开工令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具备验收条件。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建安B证、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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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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