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南校区一舍消防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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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5039元(其中17.63万元为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最高限价:3525039元(其中17.63万元为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
采购需求:本次消防维修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重新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联动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要求安装,采用国内主流消防品牌产品,具备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服务有效期:2年。
质量标准:合格。所用材料应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并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检验、检测报告齐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个日历天。
建设地点:长春理工大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注: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经验1项及以上,响应文件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活动。
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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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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