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补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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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补采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补采项目。
2.2服务内容: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资格入围项目的包2:曲靖分行、包4:玉溪分行、包5:大理分行、包7:昭通分行、包9:德宏分行、包10:文山分行、包12:丽江分行、包14:临沧分行、包15:迪庆分行、包16:怒江分行,因一次入围招标时入围家数不足3家,故对上述包件进行补招,择优选择外聘律师服务供应商(即:律师事务所),在入围有效期内为中国工商银行上述分行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说明书”及第五章“服务需求说明书”。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9日(服务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服务质量不满足要求的,有权主动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4服务地点:招标人确定的具体项目地点。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产生的成果资料真实有效。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包件及入围家数划分:
包件号 |
服务区域 |
入围家数 |
入围规则 |
备注 |
包2 |
曲靖分行 |
1 |
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6家时,最多入围3家;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或5家时,最多入围2家;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最多入围1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标包做废标处理。 |
昆明分行只能从昆明包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法律服务供应商,其余各二级分行可从昆明包和本行对应包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法律服务供应商,省分行可从全行16个包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法律服务供应商。 |
包4 |
玉溪分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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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
大理分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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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7 |
昭通分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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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9 |
德宏分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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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0 |
文山分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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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2 |
丽江分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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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4 |
临沧分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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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5 |
迪庆分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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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6 |
怒江分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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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 |
/ |
注:一家律师事务所(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名称确定)只能选择上述包号中的一个包件报名参加投标。一次入围招标中已经取得入围通知书的单位不可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果是分支机构来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且分支机构不出具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可提供总公司/总所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5信誉要求: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提供相关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8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辖属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须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30分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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