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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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支护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支护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一路与哈南第十二大道交口东北侧。
2.3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22日,共29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地库及部分住宅的基坑支护,基坑监测,具体详见基坑支护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653692.2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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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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