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园配套及基础设施项目〔低空飞行器制造及配套产业项目与杏林路道路工程(K0+765.022-K0+890)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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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S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开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园配套及基础设施项目〔低空飞行器制造及配套产业项目与杏林路道路工程(K0+765.022-K0+890)段〕监理,已由吉林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吉林经开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园配套及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调整版),吉经开审批字〔2022〕2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智城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低空飞行器制造及配套产业项目所有规划单体建筑(不含已建成的6#、7#、9#单体主体工程)、园区内部道路、市政管网及其配套设施等以及杏林路道路工程(K0+765.022-K0+890)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监理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4日9:00至2025年07月14日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5日13时3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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