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2025年包头市智慧工地项目(二期)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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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2025年包头市智慧工地项目(二期)(项目编号:SJY-20250623-023),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要求,通过AI赋能建筑行业,对住建项目内人员、车辆、安全、设备、材料等进行智能化管理,实现工地现场生产作业协调、智能处理和科学管理,特启动本项目。
1.2采购内容:包头市智慧工地服务,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说明 |
单位 |
1 |
AI监控服务 |
提供AI监控服务并满足如下功能:安全帽检测、周界报警、安全绳检测、并对监控视频进行15天存储、摄像头要求不低于200万像素、具有AI音柱广播告警功能、将监控视频回传到项目部显示屏和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 |
点位 |
2 |
监控服务 |
提供AI监控服务并满足如下功能:对监控视频进行15天存储、摄像头要求不低于200万像素、并将监控视频回传到项目部显示屏和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 |
点位 |
3 |
高位全景监控服务 |
提供高位全景监控服务并满足如下功能:对监控视频进行15天存储、摄像头要求不低于200万像素、并将监控视频回传到项目部显示屏和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 |
点位 |
4 |
电源及监控支架辅材安装服务 |
提供电源12V安装服务、定制监控和音柱专用支架、提供并安装网桥及网桥支架服务 |
套 |
5 |
室外防水箱辅材安装服务 |
提供防水箱及防水箱配套配套辅材安装服务 |
套 |
6 |
组网服务 |
提供并安装网桥、网桥支架、综合机柜安装、交换机安装、录像机、视频存储硬盘等组网服务 |
套 |
7 |
线缆辅材安装服务 |
提供光缆、电缆、综合专用一体线等综合布线光缆成端辅材以及熔纤等服务 |
套 |
8 |
扬尘监控服务 |
为工地现场提供周边环境和现场施工情况增设扬尘监测服务,避免扬尘对周边敏感区域、建筑的影响。 |
套 |
9 |
塔吊可视化及数据检测服务 |
为工地现场塔式起重机具备吊钩的实时跟踪和防碰撞、预警、起重机具备智能监测等服务 |
点位 |
10 |
交换机技术调试服务 |
提供交换机技术调试服务 |
项 |
11 |
ip广播技术调试服务 |
提供ip广播技术调试服务 |
项 |
12 |
网桥技术调试服务 |
提供网桥技术调试服务 |
项 |
13 |
塔吊可视调试服务 |
为工地现场塔式起重机具备吊钩的起重机具备监测等服务 |
点位 |
1.3采购预算:含税911330元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1.5交付时限:自订单下达后30天内完成交付,如达到验收标准则组织验收。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859745.28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1份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同类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5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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