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绍兴分公司2025年互联网卡产品百度营销平台推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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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内容:为有效支撑互联网营销业务发展,解决当前业务推广痛点,提升业务发展支撑效率。本项目拟通过百度营销平台(以下简称:百度营销)推广的方式发展电信互联网号卡。采购类型为服务采购。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90万元(不含税)。
1.3★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算金额支付全部付清或项目预算金额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为100%。
1.5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预算金额*成交份额】。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须具有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案例。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b要求提供证明料。b)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1.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9:00至2025年06月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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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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