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全椒县南岳西路弱电迁改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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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全椒县南岳西路弱电迁改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全椒县南岳西路弱电迁改项目,主要范围包括道路弱电管道施工、弱电线路下地、线路迁改等。
项目预算:102.5万元(含税)。
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日内完成部署、实施。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响应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标包:
①标包一,预估金额为74.5万元人民币(含税),采购内容包括弱电管道施工;
②标包二,预估金额为28万元人民币(含税),采购内容包括光缆线路迁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4.5万元,标包二: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对应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标包一:弱电管道施工类;标包二:通信线路施工类)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发票,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发票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开票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时效及金额以发票为准,订单及发票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
2.1.4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④投入各标包施工团队人员(不包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少5人,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证)
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或2024年1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2023年7月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08:30至2025年6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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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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