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能力建设(空气eDNA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方法规范构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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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能力建设(空气eDNA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方法规范构建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4 09:30:00,更正为:2025-07-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04 09:30:00,更正为:2025-07-10 09:30:00。
原采购文件中的“首付款: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修改为“首付款: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原采购文件中的“尾款:2026年3月31日前(含当天),在中标人已依约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了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后,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修改为“尾款:2026年3月31日前(含当天),在中标人已依约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了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后,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原采购文件“3.详细评审”的“项目业绩”中,“1、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动植物DNA测序分析或生物信息分析或技术研发或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的”修改为“1、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动植物或微生物DNA测序分析或生物信息分析或技术研发或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的”。“3、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或水生动植物的生物多样性或生态学研究相关项目,或者通过项目在生物领域在期刊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或参与标准起草的”修改为“3、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或水生动植物或微生物的生物多样性或生态学研究相关项目,或者在生物领域期刊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或参与标准起草的”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中,“(采购项目编号: ) ”修改为“(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1115FG146F)”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4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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